歡迎來到香港政府的歷史故事!
大家好!準備好深入探索香港歷史中一個引人入勝的部分了嗎?本章將帶大家了解我們的政府體系在二十世紀期間,直至1997年主權移交前,是如何發展和演變的。這聽起來可能有點複雜,但別擔心!我們將會把它拆解成一個簡單、一步步的故事。
理解這段旅程超級重要,因為它解釋了我們今天在香港所見的政治制度是如何形成的。你將會學習到事情為何會是現今的結構,以及重要事件如何塑造我們城市的發展軌跡。我們開始吧!
主要趨勢:宏觀視角
在我們深入細節之前,讓我們先宏觀地看看。香港從1900年到1997年的整個政治變革故事,可以歸納為幾個大方向,亦即主要發展趨勢。當我們講解不同時期時,請好好記住這些要點。
- 從殖民統治走向本土聲音:這個體制慢慢從由英國總督全權操控,轉變為本地香港人擁有越來越大的話語權。
- 謹慎而緩慢的步伐:在很長一段時間裡,政府傾向於維持穩定和經濟發展,而非進行大規模政治變革。民主化是一個非常漸進的過程。
- 危機驅動的變革:重大的政治改革並非憑空發生。它們往往是對重大事件的回應,例如騷亂,或是1997年主權移交的期限。
- 政治參與度不斷提高:隨著時間推移,越來越多的香港人參與到政治進程中,從充當顧問到成為民選官員。
第一階段:早期殖民時期體制 (20世紀初期 – 1945年)
本階段特點:行政主導
在20世紀上半葉,香港像一家公司一樣運作,英國是總部,港督則是行政總裁。這被稱為「行政主導」的體制,意指掌權者(即行政機關)掌握大部分權力。
政府主要角色一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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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督:香港最有權力的人。他由英國委任,是政府首腦、駐港英軍總司令,並對所有法律擁有最終決定權。想像他是一個由教育局委任的校長,作所有最終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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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局 (ExCo):一小群顧問,協助港督制定重要決策。他們全部由港督親自挑選。這就像校長的副校長和資深教師團隊。他們提供意見,但校長不一定會採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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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局 (LegCo):立法機關。但這裡有個關鍵點:在這個時期,所有成員都不是由公眾選出。他們全部由港督委任!立法局的主要職責是批准港督提出的法例和預算。想像一下,一個學生會的所有成員都是由校長親自挑選的。他們可以討論校規,但卻無法真正挑戰校長的決定。
快速回顧:早期殖民時期體制
權力:集中於港督。
代表性:甚少華人本土代表。行政局和立法局成員多為英國精英或政府官員。
民主程度:零。中央政府沒有任何公開選舉。
主要目標:維持穩定及保障英國的經濟利益。
第一階段重點
早期的殖民政府是一個自上而下的體制,旨在高效實施英國統治,而非促進本土參與或民主。權力牢牢掌握在英國委任的港督手中。
第二階段:戰後穩定與錯失的機會 (1945年 – 1960年代)
本階段特點:著重復原,而非改革
1945年二戰結束後,香港百廢待興。英國人回來後,面臨巨大的挑戰,包括來自中國內地的大量難民潮。這個背景是理解政治變革如此緩慢的關鍵。
「楊慕琦計劃」:改革的構想
當時的港督楊慕琦爵士認為,香港人在戰後值得在自己的事務上有更多發言權。他提出了「楊慕琦計劃」。
- 該計劃建議成立一個市議會,其中許多成員由公眾選舉產生。
- 這將是香港邁向民主的第一大步。
楊慕琦計劃為何失敗?
這個構想令人興奮,但最終被擱置。為什麼呢?
- 對共產主義的恐懼:冷戰正開始,而中國共產黨剛贏得內戰。英國政府擔心香港的選舉可能被共產黨用來擴大影響力。
- 專注於危機處理:政府疲於應付為數百萬人提供房屋、食水和就業的挑戰。社會和經濟問題被認為比政治改革更為迫切。
- 缺乏熱情:英國和本地華商精英都擔心政治變革可能擾亂經濟復甦所需的穩定。
你知道嗎?
儘管楊慕琦計劃失敗了,但一個小規模的民選機構已經存在:市政局。它負責食物衛生、公園和圖書館等事務。在很長一段時間裡,這是香港市民可以直接選舉部分代表的唯一地方!
第二階段重點
在戰後時期,政府選擇了穩定而非政治變革。重建經濟和應對難民危機的迫切需要,意味著首次認真的民主改革提案——楊慕琦計劃——被擱置了。
第三階段:警醒與行政改革 (1970年代)
本階段特點:回應社會動盪
1960年代後期是香港動盪不安的時期。1966年天星小輪加價事件的騷亂,以及規模更大的1967年左派暴動(受中國文化大革命影響),嚴重震撼了政府的根基。這些事件揭示了殖民統治者與本地居民之間的巨大鴻溝。政府意識到必須作出改變以重拾公眾信任。
麥理浩港督的新方針
新上任的港督麥理浩爵士(任期1971-1982年)推行了重大改革。但他的方針很巧妙:他沒有引入民主,而是著重於改善民生,並讓政府更具回應性。
主要體制改革是什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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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政主任計劃:這帶來了巨大轉變。政府官員被派駐不同地區,充當市民與政府之間的橋樑。他們的工作是聆聽地區問題並解決日常困難。這就像政府在每個社區開設「客戶服務」櫃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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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區建設:政府開始推動獨特的「香港身份認同」,以建立歸屬感。這包括龐大的公共項目,例如十年建屋計劃、實施九年免費教育,以及興建更多郊野公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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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擊貪污:於1974年成立的廉政公署 (ICAC) 是肅清政府和警隊腐敗方面邁出的一大步,極大地提升了公眾信心。
第三階段重點
1967年暴動是一個轉捩點。政府沒有以民主選舉回應,而是透過社會和行政改革,直接解決民生問題。這種策略,有時被稱為「行政吸納政治」,成功改善了政府與市民的關係,並建立了一個更穩定的社會。
第四階段:1997倒數與代議政制興起 (1980年代 – 1997年)
本階段特點:主權移交驅動的民主化
這時候,情況真正加速發展了。核心問題是1997年主權移交。英國和中國就香港的未來展開會談,並於1984年簽署了《中英聯合聲明》。該協議承諾香港在1997年後將擁有「高度自治」。為此作準備,英國政府最終開始引入民主,建立所謂的「代議政制」。
選舉制度的逐步引入
如果一開始覺得有點難,不用擔心!這個過程是循序漸進的。
第一步:區議會 (1982年)
第一步是在地區層面進行。政府在全港設立區議會,就地區事務提供意見。首次有部分成員是由該區居民直接選出。這是讓市民認識投票的一個安全方式。
第二步:立法局間接選舉 (1985年)
這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。立法局歷史上首次有民選議員!然而,他們並非由所有市民選出。相反,他們是透過以下方式選出:
- 功能組別:特定的專業或社會團體(例如律師、醫生、教師、商會)選出他們自己的代表進入立法局。
- 選舉團:區議會及其他市政議會的成員從他們當中選出部分立法局議員。
打個比方:想像在一間學校裡,並非所有學生都投票選出學生會成員,而是由棋藝學會選出一位代表、籃球隊選出一位代表,然後所有班長再選出幾位。這就是間接選舉的運作方式。
第三步:立法局直選 (1991年)
這是許多人一直期待的時刻。1991年,立法局60個議席中,有18個首次開放予地區直選。這是普通市民首次可以直接投票選出中央立法機關的議員。
最後篇章:彭定康改革 (1992-1997年)
最後一任港督彭定康認為民主化進程過於緩慢。他在1992年引入了一個具爭議性的改革方案。
- 他做了什麼:他沒有增加直選議席的數目,但他改變了功能組別的選舉規則,讓香港幾乎所有在職人士都可以透過其中一個功能組別投票。這極大地擴大了選民基礎。
- 衝突:英國政府認為這是履行其在離開前賦予香港人更多民主的責任。中國政府則感到非常憤怒,認為這是違反了協議,並是一個破壞主權平穩過渡的陰謀。
第四階段重點
1997年主權移交是香港民主發展的主要催化劑。政府逐步引入選舉,從地區層面(區議會)開始,逐步推展到中央立法機關(立法局)。這個過程在最後一任港督彭定康任內加速進行,但在主權移交前夕,導致英中兩國之間產生嚴重的政治摩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