歡迎來到「一國兩制」!

各位同學,大家好!準備好深入了解一個對理解現代香港至關重要的課題——「一國兩制」吧!即使它聽起來有點複雜,也請不用擔心!我們會把它拆解成簡單易明的部份。讀完這些筆記後,你將清楚了解這個原則的含義、它的由來,以及它如何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運作。這非常重要,因為它塑造了我們的政府、法律和社會。


1. 一切的開端:香港問題

要理解現在,我們需要回顧過去。香港的故事並非始於1997年;它可追溯到更久以前!

時光倒流:不平等條約

首先,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。那麼,英國是如何介入的呢?它始於中國在鴉片戰爭戰敗後,於19世紀簽訂的一系列條約。這些條約常被稱為「不平等條約」,因為它們並非在平等條件下簽訂的。

以下是一個簡要的概覽:

  • 《南京條約》(1842年):將香港島割讓予英國。

  • 《北京條約》(1860年):將九龍半島(界限街以南)及昂船洲割讓予英國。

  • 《展拓香港界址專條》(1898年):將新界(包括235個島嶼)租借予英國99年,直至1997年。

邁向1997:香港回歸中國

隨著新界租約的1997年屆滿期限臨近,英國和中國必須就香港的未來展開會談。整個過程意義重大,以下是關鍵步驟:

  1. 談判:1980年代初期,中國和英國開始會談。中國的立場非常明確:中國必將於1997年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。這是不可協商的。

  2. 創新的解決方案:為維持香港的穩定和繁榮,中國提出了具開創性的「一國兩制」概念。

  3. 協議:1984年,兩國簽署了《中英聯合聲明》。這是一份正式協議,訂明中國將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,而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及生活方式將維持50年不變。

  4. 制定「憲法」:中國隨後開始起草《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》。這份文件在1997年後成為香港的「小憲法」,將《聯合聲明》的承諾落實為法律。

  5. 主權移交:1997年7月1日,中國正式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,香港特別行政區(香港特區)隨之成立。

第一部分重點歸納

香港回歸中國是一個歷史性進程,解決了19世紀遺留下來的問題。「一國兩制」原則被提出作為解決方案,以確保平穩過渡並維持香港的獨特地位。


2. 核心理念:「一國兩制」是什麼?

這是核心概念!想像一下,這就像一個大家庭住在同一棟房子裡,但其中一個房間有其獨特的規則。

類比:一個家庭,兩種生活方式

想像一個大家庭(「一國」—中國)生活在一起。家庭其中一名成員(香港)即使完全是家庭的一部分,仍獲准保留其獨特的生活方式和規則(「兩制」)。他們遵循家庭主要價值(主權),但管理自己的「房間」(高度自治)。

讓我們正式地拆解一下:

  • 「一國」:這是最重要的一部分。它意味著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。北京的中央人民政府對香港擁有最終的主權和管轄權。這是基礎。

  • 「兩制」:這意味著當國家主體實行社會主義制度時,香港則維持其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。這包括其經濟制度、法律制度,以及居民的權利和自由。

法律基礎:《憲法》和《基本法》

那麼,是什麼讓這一切合法且官方化呢?是兩份關鍵文件:

1.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:這是國家的最高法律。它為設立香港等特別行政區提供了法律依據。

2. 《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》:這是香港的憲制性文件。它由中國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(人大)根據《憲法》制定。《基本法》闡明了香港特區實行的具體制度,並賦予其高度自治權

溫馨提示

一國 =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擁有主權。
兩制 = 香港保留其資本主義制度及生活方式。
法律基礎 =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是母法,《基本法》是香港特區的專屬法律。
結果 = 香港特區享有高度自治權。


3. 香港的管治模式:政治體制

《基本法》亦列明了香港特區政府的架構。香港實行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,由行政長官領導。

政府的三個分支

在行政主導體制下,政府設有三個分支。課程內容指出它們各司其職,並且互相配合。這意味著它們協同運作,確保香港順暢運作。

  • 行政機關:這是香港特區政府,由行政長官領導。其主要職責是制定和執行政策、向立法機關提交法案,以及管理公共服務。(想像它就像汽車的司機。)

  • 立法機關:這是立法會。其主要職責是制定、修改或廢除法律,審核和批准預算,並監察行政機關的工作。(想像它就像旅程中的地圖審查員和規則制定者。)

  • 司法機關:這是指各級法院。其主要職責是獨立行使司法權,解釋法律,並進行審判。(想像它就像確保所有人遵守規則的獨立裁判。)

你知道嗎?

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負有雙重責任。他或她須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。

第三部分重點歸納

香港實行行政主導體制。行政、立法和司法這三個分支各司其職,但相互協調,以《基本法》所概述的方式管治香港特區。


4. 你的權利、義務與法治

「一國兩制」不僅關乎政治和經濟;它也關乎我們的日常生活、權利和責任。

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

《基本法》保障香港居民廣泛的權利和自由。這包括:

  • 言論、新聞和出版的自由;

  • 結社、集會、遊行和示威的自由;

  •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。

但權利總是伴隨著責任!所有居民最基本的義務是遵守香港特區現行的法律

基石:法治

法治是香港成功不可或缺的根本原則。它意味著包括政府在內的所有人都必須遵守法律。沒有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。以下是其主要特點:

  • 守法:每個人都有遵守法律的義務。

  •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:法律適用於每個人,不論其地位或權力高低。

  • 司法獨立:法院和法官獨立運作,僅根據事實和法律作出裁決,不受任何干預。

  • 公平公開審訊:每個人在被指控犯罪時,都有權獲得公平的審訊。

溫馨提示:避免常見錯誤!

一個常見的錯誤是認為「言論自由」等權利是絕對的。事實上,所有權利都必須在法律框架內行使。例如,你不能利用言論自由去誹謗他人或危害國家安全。權利和責任是相輔相成的。


5. 維護國家安全

「一國」原則的一個關鍵部分是保護國家安全的責任。

為何國家安全如此重要?

國家安全關乎保護一個國家的主權、統一、領土完整和整體穩定。就像你鎖上家門以確保安全一樣,一個國家也需要法律來保護自己。課程內容指出,維護國家主權是國家長遠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基石。同時,我們也應記住,世界上幾乎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國家安全法律。

香港的《國家安全法》

2020年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》獲頒布實施。根據課程內容,其主要目的包括:

  • 維護國家和香港的安全。

  • 確保「一國兩制」行穩致遠。

  • 穩定香港的社會秩序。

在安全、法治與人權之間取得平衡

這是一個至關重要的概念。課程內容解釋,維護國家安全與尊重人權並非互相排斥。國家安全法旨在取得平衡。

  • 該法例訂明,《基本法》保障居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將繼續受到保護。

  • 然而,這些權利並非絕對,不得被用於危害國家安全。

  • 該法例亦強調,在執行國家安全法時必須堅持法治原則。

  • 最終,所有香港居民都有義務遵守法律並維護國家安全。

第五部分重點歸納

維護國家安全是「一國」原則下的基本責任。《國家安全法》旨在保護國家和香港,確保「一國兩制」蓬勃發展所需的穩定性,同時亦依據法律維護法治和保障權利。


總結

各位同學,能讀到這裡,你們做得非常棒!正如大家所見,「一國兩制」是一個多層次的原則,它根植於深厚的歷史,並具備清晰的法律框架。它是香港在國家和世界中獨特地位的基石。

請持續溫習這些筆記,並嘗試將這些概念與你周圍所見所聞聯繫起來。理解這些概念是成為一位具備知識的香港公民的關鍵!